十一五”以来,中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稳步实施,区域自我发展能力和区域间协调性日益增强,有力促进了中国经济增长。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列为重要内容。
展望今后五年中国经济“新版图”,“四大板块”总体格局基本稳定,各区域比较优势将进一步凸显,区域间协调性将持续增强。
2010年8月第六届泛珠经贸洽谈会成功举办,会上现场签约合作项目。
2009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为中国最北端的沿海地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009年6月,在广西南宁举行的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旅游合作磋商会上,“9+2”旅游部门主管官员签署《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框架协议》。
安徽省和合肥市以科技创新探索中部崛起之路,提出经过5年至15年的努力,把合肥建设成走可持续发展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先行示范区和国际著名的“科学城”。
一度陷入困境、发展严重滞后的东北三省,在振兴战略推动下,“十一五”的前4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4%,一跃成为中国四大区域板块的领跑者;随着东北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等一个个区域发展规划的实施,东北三省勇闯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关隘,加速形成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新优势。
温家宝总理在解读“十二五”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方面”,进行了详实的解读。
《建议》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主要是: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这里,我重点说明三个问题:
一是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进一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重在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解决各地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在扭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增强发展的协调性;重在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推动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更好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与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完整战略格局。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是尊重自然、因地制宜谋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抓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引导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加强城镇化管理。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强劲动力。必须遵循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一要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重视和解决城镇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大城市中心功能区过于集中、人口增长过快、土地占用过多、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问题。二要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大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条件。要注重从制度上解决好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三要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住房问题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形成合理的社会预期和有效的调控体系。要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机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